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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8月8日讯(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) 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也成为大多数驾驶员的共识,但仍有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,不仅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,车竟然未投保交强险,同时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,结果被交警逮个正着。
近日,南京江宁交警中队警力在雷谷路附近巡逻时,拦下一辆川F号牌轿车进行例行检查,结果发现驾驶员朱某身上有酒味,于是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检测,结果显示朱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询问,朱某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半瓶红酒,之后接到朋友电话喊其打牌,朱某认为红酒度数不高,估计交警中午也不会查酒驾,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,结果半道上遇到了交警。
朱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在后续的调查中,交警还发现朱某所驾驶的机动车未年检、未投保交强险。原来,该车是朱某去年从朋友那儿花3000元买来的二手车,未过户,就在家门口附近开开,他认为车很便宜,没有再花钱的必要了,所以没有及时进行车辆年检和投保交强险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交警对朱某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,合并记13分及合并罚款2700元的处罚。一念之差,让他付出的代价有点大。
校对 李海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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