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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关住宅物业管理!7月1日起施行
日前,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,由市住建局、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公安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《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和《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信息公开目录(2023版)》(以下简称“目录”)将在2023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。
本次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办法和目录,要求各物业管理信息公开主体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主出入口、广场、主道路等周边的至少一处显著位置,通过物业管理信息公开栏(牌)向业主公开住宅物业管理信息,并对物业服务人、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(物业管理委员会)、建设单位的公开事项、公开期限、公开起始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,提高物业管理透明度,保障业主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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